103年基隆市救國團「公益服務.讓愛飛揚~樂樂棒球盃」實施辦法
一.目 的:藉聯誼活動,讓義工伙伴齊聚一堂,儘情飆出活力,展現才華、增進情誼,並顯現本團投入公益服務、深耕社區、美化人生、讓愛飛揚之社會公益服務等重點工作成果,以彰顯本團服務精神,提昇本團公益形象。
二.主辦單位:救國團總團部
三.承辦單位: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
四.協辦單位:救國團各區團委會、基隆市真善美聯誼會
五.活動時間:103年10月26日(風雨無阻)
六.活動地點: 基隆市成功國小操場(場地若有更動,再另行通知)
七.開幕典禮: 103年10月26日(星期日)下午1點整,假基隆市成功國小操場舉行,各隊應著整齊球衣提前30分鐘到場,向大會報到並領取秩序冊資料。
八.比賽規則:採中華民國樂樂棒球協會出版之2002-2011樂樂棒球規則
九.比賽用球:採中華民國樂樂棒球協會比賽指定用球
十.參加資格: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各區會義工(義工眷屬不超過2/1)伙伴組隊;每隊10-15人(比賽人數為10人:5男5女),每人限參加一隊。
十一.競賽分組:採分組循環賽。
十二.報名辦法:
(一)日 期:即日起至103年10月17日(星期五) 下午17:30止。
(二)地 點: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
(三)方 式:親自報名
(四)報名費:每隊2,000元整(含獎杯、保險、裁判津貼、餐盒、水…不足部份由主辦單位籌措之)
十三.獎勵辦法:設團體冠、亞、季軍、殿軍獎盃
十四.比賽附則;
(一) 各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規定,球隊若違反規定而權益受損時,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。
(二) 各參賽球隊一律參加開幕典禮,未出席開幕典禮之隊伍大會將沒收比賽。
(三) 除非大會另行通知,否則所有賽程時間以大會公佈者為準。所有參賽隊伍必需完成所有賽程,不可以人員不足而不出賽,判(沒收比賽)
(四) 比賽中被判為『沒收比賽、自動棄權含罷賽』之球隊,強制沒收往後所有賽程,被判為『奪權比賽』之球隊則不影響往後之賽程,該場比賽判定無過失隊伍以 1 0 比 0 獲勝。
(五) 比賽採時間限制:30分鐘6局,屆滿30分鐘鐘響以該局為結束局(時間屆滿前大會及裁判不負通告之義務),滿三局差10分以上,滿四局差7分以上,則判定提前結束比賽。
(六) 預賽採和局制,勝一場得2分,和局得1分,敗場得0分,積分相同時以(1)相關隊伍勝(2)得失分差正分者高,(3)失分少者,(4)得分多者,(5)抽籤。
(七) 決賽採突破僵局制(六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,則第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)。
(八) 突破僵局:二出局,前一局最後一位完成打擊者上三壘,直到分出勝負為止。
(九) 循環賽 (1)相關隊伍勝(2)得失分差正分者高,(3)失分少者,(4)得分多者,(5)抽籤。
(十) 比賽發生爭執時請攻守名單簽名者提出,當場由球審召開裁判會議後立即判決;若不服判決,仍須繼續比賽至終了,並於賽後30分依規定提出書面申訴,若有罷賽者(等5分鐘),不出賽球隊判沒收比賽。
(十一) 本活動規程由承辦單位公佈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(十二) 增加說明事項
A出局→1.揮棒落空(第2次出局)
2.擊球未能擊出圈圈,落入圈圈2次出局
3.界外球出局
4.球比人先到壘包(1壘)出局
5.1壘往2壘遭觸擊出局
6.每局3人出局換攻守
B.守備→隨意防守
C.得分→回到圈圈就得分
D.沒有投手→自行打擊棒子上的球
E.當分數平手時,以時間到(30分鐘)或局數到(6局),裁判得採強
迫得分為主
留言列表